按照《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國發〔2016〕58號)要求,為切實提升屠宰標準化水平,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為全面推行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奠定基礎、創造條件,我部決定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深入推進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為指導各地規范開展相關工作,現將《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見附件)印發給你們,請抓緊組織實施。
附件: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5日
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按照《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國發〔2016〕58號)關于“推進屠宰標準化創建”的要求,加快推進生豬屠宰行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為全面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創造條件、奠定基礎,農業農村部決定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推進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為確保有關工作規范有序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 創建目標
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是屠宰行業提質增效的有效途徑,是一項長期工作,應逐步推進。 2018-2020年,按照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范化、檢測檢驗科學化、排放處理無害化的總體要求,以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為著力點,在全國創建100家左右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廠(以下簡稱“示范廠”) ,進一步帶動各地無害廠標準化建設,提升標準化水平。
二、 創建標準
(一)申報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是依法取得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環保合格證明文件;二是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無違法行為;三是近兩年未發生肉品質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產事故,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四是上年度屠宰量5萬頭以上(內蒙古、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年屠宰量2萬頭以上)。
(二)示范廠創建條件
參加示范廠創建的生豬屠宰廠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規范》(另發)要求,加強從生豬進廠到產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并達到以下要求。
1.質量管理制度化。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生豬屠宰全過程質量管理制度,建立生豬入廠查驗登記、待宰靜養、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等風險物質檢測、屠宰加工過程質控、產品出廠、無害化處理、人員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等制度。有效開展內控制度實施效果評價,并采取相應的糾偏措施 。 二是制度落實到位,所屠宰生豬主要來自屠宰廠自有養豬場和(或) 簽約養豬場,嚴格落實生豬入廠到產品出廠各項管理制度,加強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 三是追溯記錄可查,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完備的記錄制度和追溯體系,及時、規范、真實、準確地記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確保從生豬進廠到產品出廠各環節有效追溯。
2. 廠區環境整潔化。 一是選址合理,選址和布局符合動物防疫要求,遠離受污染水體和污染場所。 二是建設規范,屠宰車間布局與建設應當符合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要求。 三是門面整潔,廠區干凈,道路和場地硬化,綠化到位。 四是環境衛生,生產區與非生產區劃分明顯,清潔區與非清潔區嚴格分隔,人流物流互不干擾,垃圾、廢棄物存放與處理符合相關要求,廠區定期除蟲滅害、清潔消毒。
3. 設施設備標準化。 一是布局合理,設有待宰、隔離、急宰、無害化處理等場所,廠區和車間的設計布局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空間和面積滿足生產要求 。 二是設施完善,配備給排水、清洗消毒、溫度控制、通風、照明、倉儲等基礎設施,以及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生產設施、檢疫檢驗設施、無害化處理設施、安全生產設施,做到合理安裝、運轉正常 。 信息化體系健全,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安裝在線視頻監控設備,并與縣級以上監管部門聯網運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實現電子出證 。 三是設備達標,配備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并按工藝流程有序排列,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4. 生產經營規范化。 一是工藝合理,屠宰生產線各環節運行協調順暢,屠宰全過程屠體、胴體、肉品和副產品不著地。 二是操作規范,嚴格按照相關規程規范開展屠宰操作和肉品品質檢驗操作。 屠宰過程符合肉品質量和衛生管理要求,實施有效的微生物污染、化學污染和物理污染控制 。 三是品牌經營,創建自有肉類品牌,具備分割包裝等深加工能力,配有專用的肉品運輸車輛,具有完善的產品銷售渠道和肉品配送體系 。 四是消毒徹底,屠宰、檢驗過程中使用的器具、設備,嚴格按照標準規定進行清洗消毒。
5. 檢測檢驗科學化。 一是裝備齊全,建有一定規模的檢測檢驗實驗室,配備常用檢測檢驗設施設備,使用藥劑安全存儲、定期更新,具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理化、生化及獸藥殘留檢測檢驗能力 。 二是體系健全,推行屠宰環節肉品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根據屠宰環節肉品質量安全風險狀況開展檢測檢驗。 具備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預防控制措施為核心的肉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定開展“瘦肉精”、水分含量等相關項目檢測 。 三是人員合格, 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且經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
6. 排放處理無害化。 一是流向科學,生豬屠宰廠副產品及廢棄物流向不對產品和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是排放達標,污水、廢氣等污染物排放指標符合環保要求。三是處理無害化,嚴格按標準對污物、廢棄物、病害豬及病害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理方法規范,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環境。
三、 申報程序與確定
符合上述創建條件的生豬屠宰廠,可自愿申請參加示范廠創建(申請表見附件1) ,經縣級、地市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逐級上報至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根據當地生豬屠宰產業發展規劃和屠宰資格清理情況,擬定入圍參加示范廠創建的屠宰廠名單。已擬定入圍示范廠創建的生豬屠宰廠按照《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規范》《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驗收標準》(另發)要求開展相關建設完善工作,準備相關文檔、影像等資料,并開展自評。 自評合格后,相關屠宰廠撰寫示范廠創建自評報告(自評報告提綱見附件2) ,填寫示范廠創建驗收申請表(申請表見附件3) ,逐級上報至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交驗收。
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及時組織驗收組,按照《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驗收標準》對相關屠宰廠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和相關材料報送我部 。 原則上每個省份通過示范廠驗收并向我部推薦的屠宰廠不超過5家。我部組織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必要時開展現場抽查核驗,召開專家評審會議擬定示范廠建議名單,在全國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網公示7天無異議后,由我部按程序報批后,統一發布示范廠名單。 各省按照我部確定的證書標牌統一樣式,自行制作并頒發示范廠證書和標牌。
四、 組織實施與工作要求
(一)進度安排
2017年10月,我部已組織開展了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現場觀摩研討培訓,標志著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已經啟動。20l8年6月起,各地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為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2018年7月起,生豬屠宰廠按程序申請參加示范廠創建,并開展自評,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適時組織驗收示范廠。 我部委托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開展現場抽查核驗和專家評審。 我部按程序適時發布示范廠名單, 各地制作頒發證書標牌。2020年7月起,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總結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的經驗做法,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全面提升屠宰行業標準化水平 。 2020年12月底前,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將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總結報告報送我部獸醫局,我部將適時通報各地創建工作開展情況。
(二)任務分工
我部獸醫局負責全國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承擔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的技術指導工作, 組織開展形式審查、現場抽查核驗、專家評審等工作。 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組織驗收示范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轄區內生豬屠宰廠標準化建設。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中央和我部關于清理規范創建示范活動的有關要求,嚴明工作紀律,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等要求;在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過程中,不得向屠宰廠借機收費、變相收費, 不得損害屠宰廠合法權益,確保創建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 對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紀違法行為的,要按規定嚴肅查處。各地應加強匯報溝通,及時報請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對生豬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支持力度,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爭取扶持政策,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組建驗收專家庫,每次隨機抽取5名專家組成驗收組,負責驗收示范廠。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及時組建評審專家庫,按要求組織開展形式審查、現場抽查核驗和專家評審工作。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各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加大培訓力度,及時對各地畜牧獸醫部門、驗收評審專家及相關生豬屠宰廠開展標準化創建培訓。
(四)監督管理
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屠宰廠的監管,健全監管制度和方案,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內容、監管頻次,強化監督檢查。 在示范廠創建過程中,各地要嚴格把關、寧少勿濫,要對驗收合格的示范廠加強后續監管,推進示范廠誠信管理體系建設,實行動態管理制度。 我部和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示范廠創建條件的生豬屠宰廠,要求其限期整改,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示范廠稱號。各地要充分發揮示范廠的引領帶動作用,為全面實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創造條件、奠定基礎,不斷提高屠宰行業標準化水平,提升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